繼江蘇揚州國資委原主任黃道龍2019年5月一審獲刑后,其兒子黃宇也于8月底一審被判。
記者日前從多個渠道獨家獲悉,2019年8月29日,黃宇因涉嫌非法經營被江蘇揚州儀征市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后黃宇提出上訴,目前該案已轉至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黃宇非法經營罪一案今年7月8日開庭,中國庭審公開網曾於當日直播。庭審中,黃宇被指用申領的兩台POS機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使用其本人或他人(黃道龍、王某等)的多張信用卡為自己及他人多次刷卡套取現金,共計刷卡套現人民幣1776萬餘元。
此前,黃道龍及其子黃宇被查前,黃宇前女友王燕茹實名舉報黃家「豪車成群、豪宅成排、古董成堆」,此事曾在2018年初受到輿論關注。
黃宇一審被判刑后,其前女友、舉報者王燕茹,也於今年9月7日因涉嫌非法經營被揚州市公安局廣陵分局刑事拘留。
王燕茹的父親告訴澎湃新聞,公安機關告知其目前王燕茹一案仍在偵查中,疑與信用卡刷卡套現行為有關。王燕茹的辯護律師葛樹春拒絕透露案情,只稱將為王燕茹做無罪辯護。
黃宇非法經營罪一案今年7月8日開庭中國庭審公開網視頻截圖
黃宇在被行拘期間主動交代非法經營事實
2018年2月底,揚州市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主任黃道龍及其兒子黃宇(當時在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擔任政府採購科科長),被黃宇前女友王燕茹實名舉報「豪車成群、豪宅成排、古董成堆」等問題。此事經媒體報道,引發輿論關注。
被舉報后,黃道龍于2018年3月被查。今年5月28日,他被揚州中院以受賄罪、貪污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七十萬元。法院認定,黃道龍收受的財物及財產性利益共計294.9214萬元,侵吞公共財物共計人民幣43.711萬元。
判決后,黃道龍的辯護律師及其家屬表示,他們不服判決,擬將上訴至江蘇省高院。
在黃道龍被查期間,其兒子黃宇的涉嫌違法犯罪線索也進入了司法機關的視野。2019年7月8日,黃宇因非法經營在儀征市法院受審,庭審公開網曾對當日的庭審予以直播。
根據庭審直播信息,黃宇出生於1981年,曾任揚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採購科科長。因毆打他人,黃宇曾於2018年2月12日被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行政拘留5日。在被行拘期間,揚州市監委找黃宇核實與本案無關的情況時,黃宇交代了非法經營的事實。
王燕茹的父親告訴記者,黃宇因毆打他人被行拘,被打者正是王燕茹,這起打人事件實際發生在2017年7月,此事是王燕茹決定實名舉報黃家的導火索。
王燕茹被打后報警,意外發現黃宇已與另一位女子領證結婚,當時,王、黃兩人已經相戀7年,原本定於2017年10月結婚。被打后,認為「被欺騙」的王燕茹走上舉報之路。
王父提供的一份由揚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出具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7月8日22時許,王燕茹將從黃宇處借的轎車歸還,黃宇稱車內有香煙味與王燕茹發生口角。王燕茹稱黃宇抓住其頭髮撞擊其頭部,採用腳踢等方式毆打。經鑒定,王燕茹構成輕微傷,黃宇實施故意傷害行為。
該決定書顯示,2017年9月5日,邗江分局汊河派出所曾對黃宇作出《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王燕茹不服申請行政複議,同年11月22日,揚州市政府對前述《不予行政處罰決定書》作出撤銷決定,責令邗江分局重新調查處理。後者經調查,于2018年2月12日決定給予黃宇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決定。
據庭審直播信息,黃宇在行拘期間交代了非法經營的事實后,于2018年3月2日因涉嫌犯非法經營罪被儀征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監視居住,6月11日被該局取保候審。2019年2月14日被儀征市人民檢察院取保候審。
黃宇因毆打他人被行拘5日,其間交代非法經營事實受訪者供圖
被控刷卡套現1776萬餘元,一審獲刑兩年
今年7月8日下午3點,黃宇非法經營一案一審在儀征市法院開庭,庭審持續了約45分鐘。
據庭審直播信息,據檢方指控,經依法審查查明,2013年5月至2016年8月間,被告人黃宇使用其以揚州某農產品有限公司名義在中國銀聯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通聯支付網路服務有限公司申領的兩台POS機,在無真實交易的情況下,使用其本人或他人的多張信用卡為自己及他人多次刷卡套取現金,共計刷卡套現人民幣17766705.27元。其中黃宇使用本人及其實際控制的黃道龍、王某、黃某、王某道的30張信用卡為自己刷卡套現17593087.27元,為王某、田某某套取現金173618元。
儀征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黃宇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以虛構交易的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情節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非法經營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黃宇犯罪以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庭審中,黃宇辯解稱認可上述事實,但對罪名存在異議。
黃宇稱,2012年其在沙頭鎮三星村與大學生村官創業註冊成立某農產品公司,目的是幫助三星村經濟發展謀出路,向上爭取扶持資金,並解決村裡的剩餘勞動力,而公司申領POS機,是為了方便村裡面資金結算。由於村裡出售的貨物通常不能及時到賬,而村裡的工人工資、運輸費、包裝費等相關費用須及時結算,其工資難以墊付,只能通過刷卡套現先行墊付。給村裡墊付費用后,到了歸還信用卡的最後期限,貨款還未能到村裡面帳上,所以再通過刷卡套現還款,讓信用卡不造成逾期。
黃宇稱,他辦理POS機為他人套現沒有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且先行咨詢過銀行的相關工作人員,稱只要按時還款,其行為就不違法才這樣做。黃宇自稱,在2012-2016年期間,各大銀行主動聯繫給其辦理大額信用卡,「如果說我的這一行為已經嚴重擾亂了金融秩序,我相信各大銀行也不會主動聯繫我去辦信用卡」,黃宇說,「至於刷卡行為的事實,作為被告人我是承認的,但對於非法經營罪的定性,我還是持保留意見。」
黃宇的辯護人認為黃宇的行為僅存在違規,並不構成非法經營罪。
檢方則認為,黃宇申領POS機用於實施信用卡套現的行為,無論是為他人還是為自己刷卡,均違反了不得虛構交易的特定行業規則,嚴重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無論為他人套取還是為自己套取,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均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行為。因黃宇具有自首的量刑情節,檢方建議對其判處兩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記者從多方獲得證實,黃宇于2019年8月29日被以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此後黃宇提出上訴,目前該案轉至揚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舉報人王燕茹涉非法經營被刑拘受訪者供圖
實施舉報的前女友涉非法經營被刑拘
黃宇一審被判刑后,曾舉報黃家坐擁巨額財產的舉報者、黃宇的前女友王燕茹也被刑拘。
王燕茹父親提供的揚州市公安局廣陵分局拘留通知書顯示,王燕茹今年9月7日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刑事拘留。
王父稱,9月17日,他委託律師葛樹春對王燕茹申請取保候審,廣陵分局未予批准。廣陵分局于9月20日作出的不予變更強制措施通知書顯示,經審查,該局認為犯罪嫌疑人王燕茹犯罪情節嚴重,有提請逮捕必要,決定不予變更強制措施。
王父稱,公安機關告知其目前王燕茹一案仍在偵查中,其並不了解具體案情,但在與警方溝通中可知,案件疑與王燕茹在家族名下公司通過POS機用信用卡刷卡套現行為有關。
澎湃新聞聯繫王燕茹的辯護律師葛樹春,葛樹春拒絕透露王燕茹所涉案件的詳細情況,只稱將為王燕茹做無罪辯護。
王父稱,黃宇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取保候審后,網路上出現眾多辱罵、威脅王燕茹的留言,王燕茹懷疑此事系黃宇雇傭水軍所為,遂于2018年9月4日向廣陵分局報案。
2018年10月,廣陵分局對此予以立案,並出具立案告知單。而後,公安機關經偵查認為沒有證據證明黃宇及其親屬存在組織、雇傭和指使他人在微博等網路載體隨意辱罵王燕茹的事實。
王燕茹不服,繼續向上級檢察院控告,2019年5月22日,儀征市檢察院出具了一份回復函,稱現有證據不足以認定黃宇在取保候審期間違反相關規定,不符合逮捕條件,並稱黃宇一案已向儀征市法院提起公訴。
來源: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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