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5日星期六

《香港臨時政府宣言》全文

在人類文明的進程中,推翻破舊之物以建更美好之物乃必然之事,此之為人類進化之本。如舊有之不為人民所立、不為人民所治、不為人民所享,則人民建立屬民之政府,亦為必然之理。

特別行政已然不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

「人人生而平等,上天賦予全人類某此不可剝奪之權,包含生命權,自由權、尊嚴權及追求幸福之權。」此乃我等一直所認同及不可踐踏之真理及原則。人民為了不剝奪及不被剝奪,始建律及政府以保障自身及他人之權。政府一切之權力,乃源於人所賦予之權。政府如破壞以上原則,則人民有絕對之權力推翻及建立。

如今香港特別政府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中國所控制,對香港人民的訴求視若無睹,不斷剝削人民之權利,不立利民之法,反而進一步剝奪人民之自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今日繞過立法會制定《反蒙面法》,企圖繼續壓制人民集會之權,不理會香港絕大多數的人民之意願。我等認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失去人民之認可及授權,故今日我等宣布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失去其合法性,行政長官,各司、局長立即失去其職位所賦予之權。

香港臨時政府宣布:
一、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歸入香港臨時政府管理。
二、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各司長、各局長及副局長,各部門首長及副首長馬上離任及懸空職位,直至香港臨時政府委任。
三、各部門馬上停止自二O一八年起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頒布之新政策,各級人員保留其職位,並維持各部門必要之日常運作,直至另行通知。

四、香港臨時政府任期為五年或直至以全民提名及普選政府之體制及政府首長(以較短日期為準)。香港臨時政府必需在成立起計一年內籌備選舉,並於三年內完成選舉。
五、香港臨時政府首長及各部門之臨時委任官員,在其任期結束后,終身不可擔任香港政府及公營機構之任何官職及受薪之決策人員。
六、 《香港法律》各條文暫予以保留,直至香港臨時政府頒布新法律。
七、解散香港立法會,並於三個月內進行選舉臨時立法會,一年內重新選舉立法會。臨時立法會議員席位為七十席。其中香港島、九龍西選區十二席,九龍東十席,新界西、新界東選區十八席。

來源:良知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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