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27日星期一

能讓央視網致歉的孫小果到底是誰?(圖)

作者: 閑言毛

孫小果

今天上午(5月27日),國內數十家媒體幾乎同一時間推送了,關於「孫小果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消息。

文章內容來源於市盤龍區人民5月23日說法的通報。「雲南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將孫某某等9人惡勢力犯罪祭壇涉嫌詐騙、敲詐勒索、尋釁滋事一案移送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審查。該案系中央督導組交辦,經過法院審查后,批准逮捕8人,不批准逮捕1人,案件正在偵辦中。」

顯然,這裡的差異就在孫某某與孫小果是否是同一人。

儘管有個別媒體非常慎重,與當地有關部門進行了證實,孫某某並非孫小果。可是,依然有很多媒體,包括不少、網路媒體、商業網站等都在轉發,而轉發時,想當然的認為這個孫某某肯定就是孫小果了。

今天下午,隨著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澄清通告的發布,相關「鬧烏龍」的媒體紛紛進行了處理。其中,只有網專門進行了致歉。央視網公眾號以《向大家道歉:我們錯了!》為題,發布致歉信。指出,我們在轉載一篇《孫小果等9人惡勢力犯罪集團被逮捕!》的新聞時,未經仔細核實,造成信息失實。我們已經及時刪除了這一報道。我們特此進行更正與說明。

那為啥眾多媒體,甚至主要媒體都搞錯了呢?誠然,這裡面有有關部門發布通報時,只是用「孫某某」來指代為首的黑惡勢力,同時強調這是中央督導組交辦的案件。如此以來,影響極大民憤極大的孫小果自然就被人們想當然了帶入了。有媒體沒有用「孫小果」代替孫某某來轉發,說是與當地證實了,只是一起普通的案件。我以為這純粹就是胡說了,普通案件值得中央督導組交辦嗎?

央視網、環球時報及政法委旗下的新媒體「長安劍」等,都將孫某某寫為孫小果,要是說這些媒體都沒有進行信息源核實,都沒有必要的流程把控,打死我都不相信。不管咋說,這可都是權威至極的媒體。對這些媒體上面報道的新聞消息,我可是絕對百分百的相信,而且深信不疑的。

這些主都將昆明市盤龍區檢察院的通報中,「孫某某」當做孫小果來認定,起碼說明孫某某要是是孫小果,這樣的處理應該是合情合理的。退一步說,如果說這通報中的,孫某某就是孫小果,那麼這則新聞有問題嗎?

沒有問題,也恰好說明孫小果被逮捕應該是「眾望所歸全民期盼」的事情。畢竟,從21年前就被昆明中院和雲南高院兩審判處死刑,按道理說,孫小果就應該是「人間不該有」的人了。然而,不但他沒有被執行死刑,甚至刑滿釋放后,成為諸多公司的老闆。甚至,在近期中央掃黑除惡督導組進駐雲南期間,當地對涉黑除惡案件進行了通報,點了孫小果。而且,昆明掃黑辦聲稱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這樣的背景之下,我是完全能夠理解眾多媒體,也包括主流媒體,將「孫某某」寫為「孫小果」就很正常了。而很顯然,如今昆明盤龍區檢察院專門進行證實,孫某某不是孫小果,至少是讓所有對孫小果「光輝事跡」了解的人失望,也狠狠的打了眾多媒體的「耳光」。

問題是,孫小果如今到底咋樣了,當地有關部門也不能不避而不談吧。21年前就被判處死刑的人,不但沒有執行,反而成為如今黑惡勢力,又是被重點點名的人,總不能就這麼糊裡糊塗的沒有下文吧。在網路上,有網友指出,能夠讓昆明盤龍區檢察院發出澄清的力量,能夠讓央視網、長安劍等主流媒體收回信息,甚至央視網致歉的力量,會不會就是這麼多年孫小果「神通廣大、成為不死小強」的「保護傘」呢?

對此,不敢妄加揣測。畢竟,能夠如此無視法律,能夠將「國法」玩弄于無形的人,其實力,根本就是我等不敢置喙的。孫小果其犯罪被公開報道,起碼說明這些罪行是存在的;其惡名被中央領導批複查處,說明真的是「上達天庭」了;其兩審被判處死刑,說明罪當該死,只是呵呵呵。孫小果依然能夠成功的脫身洗白。

那麼,孫小果的背後到底是誰?是誰來施展影響力,讓孫小果凌駕於法律之上呢?昆明盤龍區檢察院,考慮到犯罪嫌疑人的隱私,沒有公開孫某某的真實姓名,只是否認是孫小果。央視網等主流媒體,竟然犯下了讓人匪夷所思的低級錯誤,沒有核實準確,很顯然,這也說明孫小果的確是非常的神秘,也是非常的「神通廣大」。以至於,央視網專門發出致歉信。難道真的是主流媒體的低級錯誤嘛?

或許,孫小果不該直呼其名,應該稱作孫君小果吧。因為,我不清楚,過一段時間,是否昆明依然會是「白天小平管,晚上小果管」呢?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來源:貓眼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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