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學森回國的真實經過其實是這樣的:
中共建政後,錢學森向美國移民局提出了入籍歸化的申請,要求加入美國國籍。
由於美國在1950年麥卡錫主義盛行,反共思想高漲,而FBI又從美國共產黨的文件中發現錢學森曾接觸到過周恩來特使。於是駁回其入籍申請,並禁止其參加機密工作,錢學森無法繼續他的研究。
兩星期後錢學森先告知學校其去中國探親數月之意願,學校並無異議且願意配合。但是當時海軍部次長丹·金保知道後,以錢學森涉及美軍機密工作之深,在當時中美蘇關係惡劣狀況之下,應設法勸阻其訪中為宜。結果聯邦調查局僅憑一份錢學森早年參加過的社交餐聚人士名單,指控他在入籍申請中故意否認隱瞞不報。司法部藉“偽證”罪吊銷他的機密工作許可並將他驅逐出境。
美國司法部于于1950年8月30日將錢學森臨時收押在特米諾島(Terminal Island)的監獄裡15天。由於加州理工學院的不懈努力和抗爭,錢學森很快被取保候審。為了避免被驅逐出境,錢學森聘請紐約市知名辯護律師Grant Cooper代表出庭,與美國移民局展開了長達5年的法庭鬥爭。海軍次長知道司法部的行動後也表示震驚:“我沒有要把他關起來的意思啊,真是糟透了。他不是共產黨員,我們沒有理由拘禁他。”自始至終,錢學森從未被美國政府以間諜或泄密罪名起訴。
錢學森的移民上訴案件直到1954年才被判敗訴。在上訴五年期間,錢學森只能涉及一些基礎學科的研究與教學。聯調局認為錢學森所知的機密信息五年後就會變得過時而沒有用處,最終被驅除出境交換回中國。
在中美關係正常化後,錢獲頒傑出校友獎受到加州理工學院邀請,但卻因美政府遞解出境令仍然有效而無法入境。該獎項後於2001年由加州理工學院好友法蘭克·馬波教授及夫人送達錢學森家中(馬波教授於1955年錢學森離美時親自去洛杉磯港口送行)。
在百度百科中關於錢學森的這一段歷史經歷的記述是:
1950年,錢學森同志爭取回歸祖國,而當時美國海軍次長金布爾聲稱:“錢學森無論走到哪裡,都抵得上5個師的兵力,我寧可把他擊斃在美國,也不能讓他離開。”錢學森同志由此受到美國政府迫害,遭到軟禁,失去自由。
1955年10月……
關於這段記述,錢學森當時的回國只是兩個月的探親而不是回國就不走了,而後邊引用的金布爾的話更是子虛烏有,純粹的捏造。錢學森是因為要被驅除出境被臨時關押過15天,但是並不是文中給的假象,跳過很多事實,似乎被關押了5年,這五年里他每天還在大學教課上班呢。
另外,錢學森是空氣動力學專家,他是研究火箭的,不是研究核武器的。電影里不要動不動就讓錢學森說出,我一定要讓中國擁有自己的原子彈。錢學森沒這個能力也不會說這樣的話。
錢學森在回國後也有過畝產萬斤荒唐論,並於晚年致力於人體特異功能的研究。
來源:網路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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