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icole
自2015年12月1日以後,根據澳大利亞外國收購與接管法律以及相應的費用徵收法律管理等的規定,外國投資者在澳大利亞購買住宅類土地或房產需要提前向外國人投資審核委員會(FIRB)遞交申請,並交納相應的審批申請費用,在獲得FIRB審批批准後,才能購買相應的土地或房產。該審批申請費用在每年的7月1日根據物價指數等作出調整。
從2018年7月1日起,外國人投資審核委員會(FIRB)開始實施了新的審批收費標準。以下表格為新的收費標準明細:
哪些人是外國人呢?
根據澳大利亞外國收購與接管法律法規的定義,外國人是指:
• 通常不在澳大利亞居住的自然人;
• 公司/信託公司股東通常不在澳大利亞居住的澳大利亞註冊的公司,外國公司/外國信託公司或外國政府持有實質利益的公司/信託公司;
• 公司/信託公司中有2人或更多股東通常不在澳大利亞居住的澳大利亞註冊公司/信託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擁有合計的實質利益的公司/信託公司
• 外國政府;
• 合條例規定條件的任何其他人或任何其他人。
有沒有例外呢?
有的。下列人士或公司或在某些情況下可以免FIRB申請:
• 澳大利亞公民;
• 紐西蘭公民;
• 澳大利亞永久居民;
• 與澳大利亞公民或永久居民是配偶關係,並以共同共有(joint tenants)形式購買房產的外國人;
• 開發商持有FIRB豁免證書;
• 遺囑繼承;
• 直接從澳大利亞政府或政府所有的單位購房。
外國人可以買哪些住宅呢?
外國人通常可以通過提前獲得FIRB審批,而購買下列房產或土地:
• 全新住宅;
• 空地– 必須在4年內完成建房;
• 二手房重建– 需要在一處二手房所在土地上在4年內重建至少兩個新房,且新房竣工以前該二手房不能出租或用於其他投資用處;
• 二手房– 僅限於持有臨時簽證的外國人(temporary residents),並且只能購買一處二手房作為本人在澳期間的居住房產。如果離開澳大利亞或者該房產不再作為本人居住房產,則需要在3個月內將該房產賣出;
• 外國公司購買二手房用於本公司員工居住。
外國人可以購買的全新住宅或者空地的數量通常沒有限制,但需要在每次購置之前獲得批准。
審批周期是多久呢?
一般來說,FIRB的審批是從收到申請材料以及申請費用後30天內,另外還有10天通知申請人。也就是說,申請人通常會在40天內收到審批獲批與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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