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2日星期四

聰明的林鄭

作者:痴夢

是個人。

在前任梁振英深陷五年執政漩渦中,身為第二號人物的林鄭卻始終保持著清新良好的政務司長形象。當梁振英自知連任將進一步撕裂社會,宣告放棄特首連任時,林鄭一度公開宣稱,自己不會參加競選特首。

這正是林鄭的高明之處。只好就收,全身而退,相信此舉是林鄭權衡前三任特首的厲害得失之後作出的決定。

前三任特首無一風光而退。首任特首董建華因啟動《基本法》第23條,引發50萬港人上街抗議,後撤回立法,以腳痛為由辭職下台;接任的曾蔭權卸任后即被指控犯有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最終被判處監禁一年,於今年年初出獄。后不久得到平反;梁振英更是林鄭親眼在歷,其間發生了震驚中外、約三個月的「占中」事件,要求實行香港特首立法「雙普選」。三位特首無一能完整連任兩任。但好處是全國政協副主席大位侍候,如董建華和梁振英都是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儘管是幾無實權的虛職,但卻是貨真價實的副國級待遇,且能享受到老。

參加競選特首,就意味著必須要有經受長期執政煎熬的思想準備。

特首的執政「煎熬」源於「一國兩制」的制度缺陷,作為特首既要公開維持香港的高度自治形象;又不能違背一國的領(指)導前提。而這兩者本身就存在本質上的差異,很難融合兼容,這就造成特首執政的困難煎熬。

相信這一切林鄭都看在眼裡,作出不競選特首的決定非隨心而為,此舉也廣受意外和讚嘆。據說林鄭在讀書期間,不論哪屆學業,每年學習成績都拿全校第一,可見她的過人之處。

然而當特首競選進入實質運作階段時,她卻突然來了個一百八十度轉彎,放棄原先不參選的承諾,加入特首競選行列。相信這一舉動與中央最高層屬意她的特首意願有關。可以想象原本不想參選特首的林鄭,圍繞這一前途未卜的大坑,來迴轉了幾個圈,思考良久,最後還是一頭跳了下去。顯然有著她心存矛盾和僥倖的複雜心理因素。但一旦跳下去了,就沒有了回頭路,聰明也必然受到掣肘、或需要打個了彎。

當選自然沒有問題,能力也無需質疑。林鄭上任後果然了得,迅速安撫了社會對前任留下對港府的不滿;淡化了內地公安越境香港綁架書商富商、衝擊「兩制」的負面影響;有驚無險地通過「一地兩檢」的高鐵爭議;褫奪了反對派的參選權和議席;還將發生在前任期間震驚中外的「占中事件」、要求「真普選」運動的多名策劃人和「鬧事人」送進了監獄。等等。一路順風順水,高歌猛進。反對派雖心有不甘、恨牙癢癢,卻也無可奈何,眼看她完成了前任幾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政績耀人,且保持良好的民望,深得中央高層賞識。去年與習大大會面時,兩人均露出難得一見的燦爛笑容,由此可見一斑。

至此,有高層人士放話,要林鄭在其任內完成第一任特首董建華沒有完成的《基本法》第「23條」國安立法。以徹底解決香港可能作為顛覆大陸政權跳板的後顧之憂。如能以償,則解決前兩任國家領導人尚無法解決的重大立法,居功至偉,不可限量。

然而,聰明的林鄭不為所動,卻適時利用一起涉及在台灣殺害懷孕女友后逃回香港嫌犯的案件為契機,以在港無法審判、欲將嫌犯到台灣受審為名,於今年春節后發起了修改原《逃犯條例》,以堵塞法律漏洞修法提案。此案立意高尚,深據道德高地,很容易廣受理解支持。同時修例以同樣的理由增列了引渡大陸逃犯送內地審判的條款,以堵住法律漏洞,不讓香港成為大陸逃犯的天堂,一併提案修例。

但修例設計在一個中國內引渡逃犯至台灣的法律安排,一開始就遭到台灣的反對和抵制,不接受以一個中國名義引渡。因此,修例雖以引渡台灣逃犯名義而起,但事實上從一開始便只有「送中」一途。

如果將修例與基本法第23條立法相比,可以發現兩者內在有著重要的關聯。儘管修例動作小,隱蔽性好,並以修補法律漏洞為名,引案和修例正當性高。但修例通過後起到的作用和威力卻不可小覷,同樣具有23條立法的震懾作用,與23條立法具有異曲同工之妙。且頭過身就過,修例一過,有其作為保障,23條立法通過只是時間問題,或者根本就無需著急立法,其本身法律效應就無法限量。不知是心照不宣還是有意為之,修例的意涵深不可測。這可能正是林鄭不露聲色、以小博大的聰明絕頂之作。

修例先後得到中共政治局常委汪洋和韓正的表態支持,如此高階層官員對「兩制」的香港事務議題直接表態,這在香港回歸二十二年來,絕無僅有。可見修例勢在必行、志在必得。

以立法院三之二強的親建制派議員人數的足夠票數,修例通過幾乎沒有懸念。修例于6月正式進入立法程序,計劃于6月27日表決通過。

修例儘管經過幾次修改,提高了「送中」門檻,但精髓尚在。此案如獲通過,則意味著:

——香港大陸兩地法律從此打開了一個缺口通道。

——港人包括在港外藉人士言論行為將受到箝制。

更為關鍵的是擬議中的修例將由特首決定是否按中央政府提出嫌犯引渡要求批准引渡。而無需通過香港立法或司法程序裁定是否引渡。這也是修例的厲害所在。

這無疑對任何危害「國安」言行的反對或異議人士起到強烈的震懾作用,包括在港的外國公民在內,猶如一把懸在反對者頭上的一把達摩克里斯之劍攝人心魂,時刻檢視自己的行為。

修例一經港府提案,便受到香港民主黨派和議員的質疑、反對和抗爭,也越來越多的引起香港各界的關注、警覺和反對。普遍性認為:

——香港法律是香港保持一國兩制的最後防線,並享有較高聲譽,修例侵蝕了一國兩制。

——不認同修例所謂堵住法律漏洞一說。兩地法律包括定罪和量刑都存在很大差異。在大陸被定為有罪的,如顛覆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在香港不一定會被定為有罪。兩地法律的差異性正是一國兩制的體現。

——侵犯了港人的言論自由,修例有明顯政治意圖。

——內地沒有獨立地位的法庭和司法機構,不可能有公正審判。

在香港民主派、學界、市民和法律界包括美國、英國、歐盟強烈反對修例下,林鄭們仍不為所動,意圖強行闖關。

以堵法律漏洞為名,行開啟兩地法律通道為實。以「明修棧道、暗渡陳倉」的聲東擊西之術,並一再行以高道德標準和正義包裝的自欺欺人做法。這已經不是林鄭的聰明之舉了。

違背天意,必遭重挫。在經歷了立法院反對派全武行的抗爭和香港大法官罕見地穿黑衣沉默遊行之後,終於爆發了6月9日和6月16日香港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兩次百萬港人上街遊行示威的重大事件。

林鄭在6月9日大遊行后強硬表態,堅持推進修例,似乎感覺勝敗在此一役,作最後一博。但在經歷6月12日一萬多示威者衝擊立法院、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事件,和在知道港人準備在6月16日發動更大示威遊行后。林鄭終於6月15日凌晨四點召開記者發布會,宣告「無限期暫緩修例」。試圖平息民眾示威,但是6月16日香港還是爆發了自有史以來最大的200萬人抗議示威遊行。並提出了五大訴求:

1.撤回修例。

2.撤消對6.12抗爭暴動定義。

3.撤銷所有對抗爭者司法檢控。

4.獨立調查警察濫權鎮壓行為。

5,林鄭下台。(后改為:立即全面啟動特首和立法議員雙普選)。

迫於港民前所未有的抗爭壓力。林鄭先後于6月18日開記者會向香港市民公開道歉,表示「以最誠意和謙卑的態度接受大家批評」。再於7月9日在記者會上宣告修例「完全失敗」、「壽終正寢」,但始終未聲明撤回修例。對要其辭職下台回應稱「不是能簡單」辭去特首職務,「這比我們想象的要複雜得多」。看來林鄭的處境,連她自己可能都沒有想到。即使她自己現在想辭職下台,都沒那麼容易。

上述可看作這場修例引發「反送中」抗爭風暴的由來。即來龍去脈的「來龍」。至於「去脈」現在看來無解。

由林鄭一手「導演」的修例事件已導致整個香港掀起了一場持續的、震驚中外的「完美風暴」;造成了香港自回歸以來最嚴重的政治危機;陷入了包括林鄭及其團隊、香港政局乃至中央政府在內的「林鄭困局」;面臨一場進退失據、文武無措的無解局面。

如退,退讓。就必須考慮退讓到底的準備,否則爭紛不斷,難以根本解決困局。不僅是林鄭下台,還包括林鄭執政團隊的政務司長、律政司長、財務司長和保安局長及高階警察官員在內的整個團隊高官全部下台。還要滿足抗爭者提出的五大訴求,特別是啟動香港特首和立法議員的雙普選。這也是長期來香港特首管治受認性不高、香港困局的深層次原因。但這樣變局,中央政府和領導必將付出巨大政治代價。近年來付出的所有努力都將付諸東流。

如進,強硬應對。則必須考慮動武,甚至是可能的極端鎮壓手段,但這樣做風險更大,不僅師出無名,而且可能損壞國家的國際聲譽,陷國家於國際孤立地位。香港國際金融地位亦可能就此不保。這對當前國家面臨中美貿易戰、經濟下行和內債累累的當口,更是雪上加霜,很有可能爆發更大的政治危機。

如不作任何回應,維持現狀,則香港將可能永無寧日。

不知此時林鄭是怎麼想的,有無後悔當時改變諾言參選特首?有無想過造成如此天大之禍,自已該怎麼辦?有無想過問題到底出在哪兒?

一世聰明,不想,到頭來反被聰明所累。

這讓人想起經典小說《紅樓夢》里那位聰明伶俐、見風使舵的大管家——王熙鳳,為一味討好主子,心術不正,在老祖宗面前賣弄聰明,設計了一場調包計,試圖將生米煮成熟飯,促成寶玉婚姻,殊不料害人害己,毀人毀府,加速了榮國府瓦解沒落。

真可謂是: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來源: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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