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日星期一

首個出秦城監獄「老虎」曾惹習近平大怒 官媒再狠批

童名謙因衡陽賄選案落馬。(網路圖片)
落馬。(網路圖片)

記者/主持人:岳文驍

來源:希望之聲  (記者岳文驍綜合報導)因「玩忽職守」罪被判刑5年的湖南政協前副主席童名謙,近日獲減刑從提前釋放,成為中共後首名出獄的官員。童名謙被指並非貪官,卻因在衡陽賄選案中的表現令習近平大怒。日前中紀委刊物又再加以鞭撻。

7月1日,《中國紀檢監察》雜誌刊文,批評童名謙,作為後第一個因玩忽職守入獄的高官,在庭審上辯稱自己「沒貪一分錢」的「清官」。「老好人」式的不擔當不作為,實為老害人,危害程度不遜於腐敗。

童名謙於在2014年8月18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

今年6月11日,北京一中院公布的裁定書稱,童名謙「在服刑改造期間,認罪悔罪」,獲減刑半年。因此,本應2018年底刑期才滿的童名謙,6月30日提前出獄。成為十八大後出獄的中共省部級官員。

不同於中共十八大後落馬的其它省部級「」,致童名謙落馬的官方通報罪名只有玩忽職守,罕見沒有涉及貪腐。

據陸媒稱,童名謙不是貪官,「一分錢也沒收」,唯一的樂趣是「下班後在機關大院裡面散步」。但他卻因在任職期間「不作為」,引發中共高層震怒。

據指,時任衡陽市委書記童名謙於2012至2013年間,未深入調查中共湖南省人大選舉賄賂問題,導致賄選行為蔓延。當時有高達500多人涉湖南衡陽賄選案,涉案金額1.1億元人民幣。

因衡陽賄選案,習近平曾在中共十八屆中紀委三次全會上大怒,連聲追問6個衡陽官員都「到哪兒去了」。知情人士稱,習近平下令徹查,將該案定性為「1989年以來中國最嚴重的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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