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2日星期一

大招來了!股市將進入「最殘酷階段」 當心你的錢一夜歸零

作者:劉曉博

這個周末,深滬兩個同時公布了《上市公司重大強制退市實施辦法》,並向社會公眾徵求意見。

這意味著:如果上市公司存在6種“重大違法情形”種的某一種,其應當被終止上市。

如果你不幸砸中了這種“狗屎股”,那麼你的錢很有可能“一夜之間歸零”!

根據深滬兩市的徵求意見稿,6種“重大違法情形”分別是:

1、上市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或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決定認定構成發行,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2、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並構成重組上市,申請或披露文件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被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構成欺詐發行;

3、上市公司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導致連續會計年度財務指標實際已觸及《股票上市規則》規定的終止上市標準,其股票本應被終止上市;

4、上市公司在申請或披露的文件中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上市公司被人民法院依據《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條作出有罪生效判決;

5、上市公司最近60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依據《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作出3次以上行政處罰;

6、本所根據上市公司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影響等因素認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一家上市公司被初步認定屬於上述6種情況,可以提出“聽證要求或書面陳述和申辯”,由深滬交易所的“上市委員會”進行審核。最終,兩個交易所會根據各自“上市委員會”的審核意見,做出“是否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

如果交易所做出了“強制退市”的決定,上市公司還有“退市風險警示期間為30個交易日”,然後是6個月的“暫停上市期間”,最終完成“退市”。

一般來說,退市的股票會在“”交易。但“新三板”門檻非常高,所以成交量很小,很多股票由此將變成“殭屍股”。對於普通散戶來說,退市往往意味著“資產歸零”。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新規定。如果是6種情況的前兩種,是無法在幾年之後重返A股上市的,因為屬於嚴重違規,算是公然欺詐。

根據《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的徵求意見稿,“上市公司因本辦法第四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欺詐發行情形,其股票被終止上市的,不得在本所重新上市。”

從深交所退市的公司,無法重返深交所上市,從上交所退市的無法重返上交所上市,但肯定兩個交易所是聯手行動的。你換個交易所,也沒有辦法上市。

至於後面四種情況退市的,可以在“新三板”上市交易“5個完整會計年度”之後,重新提出上市申請,重新審核上市。但關鍵問題是,到時候能否通過,是另外一回事了。

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如果不幸買中了“被強制退市的股票”,基本上是沒有希望了。除非發生了某種意外。

管理層為什麼要出台上述政策?說白了,就是為了迎接IPO的到來,打擊市場上炒殼的投機行為這項政策有以下幾個意味:

第一,這意味著官方在為IPO註冊制改革鋪路,註冊制在未來幾年隨時可能降臨,主要看市場承受能力。

第二,此舉將極大打擊垃圾股,對於被ST或者“*ST”的股票構成利空。

第三,此舉可以看做是“獨角獸新政”的配套政策,一個是“走綠色通道”上市,一個是“走綠色通道”退市。

第四,此舉將加劇A股的分化,未來將出現千元價格的股票,也將出現一批不足1元價格的股票,價值投資的觀念將被強化。

隨之而來的,將是修訂證券法和刑法,增加對欺詐行為的懲罰力度,無期徒刑將被引入證券市場。此外,證券市場的訴訟機制也將被引入。對於欺騙了你的上市公司,你可以告他,讓他賠償;他賠不起,還有相關的中介機構,比如保薦人,審核的會計師事務所等,都應該承擔連帶責任。

當然,對於散戶來說,“強制退市”的出現帶來巨大的投資風險,我們在買股票的時候要充分認識這些風險,盡量不要把雞蛋放在一個籃子里。普通人,能不碰股票盡量不碰。

記住:在投資上保守一些,把自己的財商估計得低一些,你的人生、你的家庭就會更幸福一些。

來源:曉博說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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