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29日星期日

余江帆刑期已滿仍被非法羈押

文章來源:民生觀察

河南鄧州訪民余江帆因移民房問題及父親致死問題上訪,於2019年9月26日被刑拘,2021年6月22日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2年,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目前,在刑期已滿的情況下,以余江帆上訴,南陽市中院發回為由,將其繼續非法在看守所。

 

 

 

余江帆,女,漢族,1989年11月24日出生於河南省淅川縣。2011年,因“南水北調”工程余江帆隨同家人從淅川縣搬遷到鄧州市夏集鄉楊河村居住。因為移民房漏水、牆壁歪斜開裂等問題,余江帆父親余相林等村民寫信上訪要求解決問題。

 

 

2013年2月25日,余相林被鄧州市地方政府關押在鄧州市拘留所進行了26天的訓誡,一個月後,余祥林去世。余江帆反映,其父親在訓誡中心被遭毆打致死。隨後余江帆因移民房問題及父親致死問題常年上訪。

 

 

2013年至2019年9月份,余江帆因為上訪,被鄧州市公安機關行政拘留14次左右,並於2015年1月23日被鄧州市人民判刑3年零六個月。2019年9月7日被行政拘留15天後,於2019年9月26日被鄧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羈押于南陽市看守所。

 

 

2021年6月22日,鄧州市作出(2020)豫1381刑初384號刑事判決書,判決被告人余江帆犯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刑期自2019年9月26日至2021年8月25日止。

 

 

2021年8月25日一早,余江帆家人來到南陽市看守所接人,看守所說九點才開始釋放,隨後又以余江帆上訴,案件被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鄧州市人民法院未開具釋放證明為由拒絕釋放余江帆。

 

 

隨後,家人同余江帆案件承辦法官冀鵬翀聯繫,法官回復稱下午去南陽市看守所辦理手續,但下午又以余江帆上訴,南陽市中院發回重審為由,拒絕開具釋放證明。家人到鄧州市人民法院查詢發回重審裁定,法院卻拒絕出示,律師同冀鵬翀法官聯繫案件情況,但法官以發回重審后不歸本人承辦為由,拒絕透露任何消息。

 

 

余江帆家人無奈之下撥打12345、12389等各類投訴電話進行投訴。8月27日上午,余江帆家人再次聯繫南陽市看守所,南陽市看守所在不予釋放余江帆,繼續非法羈押的情況下,也拒絕告知南陽市中院發回重審的裁定案號。

 

 

目前,全國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工作正在如火如荼進行的關鍵時刻,鄧州市地方政法機關卻敢於頂風違紀,不僅未將余江帆反映的移民房質量問題及其父親被非法拘禁致死問題妥善處理,卻一味的打擊報復,將余江帆一次次投入拘留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一審判決已經刑滿的情況下,拒絕變更羈押措施,刑滿后仍將余江帆違法扣押在南陽市看守所。

 

 

在此,余江帆家人呼籲社會及媒體關注,對鄧州市地方司法機關違法羈押余江帆的行為進行曝光並轉發呼籲,萬分感謝您的支持!

 

 

余江帆家人聯繫電話:1551771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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