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博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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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RFA_Chinese:美國拜登政府7日宣布,已批准對台出售價值1億美元、為期5年的愛國者系統工程勤務計劃,用以維持和改進愛國者防空系統,提升台灣本土防禦能力。
2. Voachinese:種種跡象顯示,北京很可能弄巧成拙,非但不能令立陶宛屈服,反而會進一步失去整個歐洲,使本來的中立糾紛正在演變成中歐矛盾。
3. 王五四:一個奇妙的社會裡,強者經常說自己是精神病人,因為這個病正在成為強勢者脫罪的工具,這種現象層出不窮。而弱者往往不斷在想著擺脫精神病人這頂帽子,他們要為自己的正當行為正名,他們只想要自己應得的結果,他們只想被正常被公平對待,而這種行為往往被冠之以有病。
4. @zhifangnvren:沒有一個女人是安全的,誰都離成為「楊某俠」不遠,無非隔著一記悶棍、一次大意、一輛麵包車。到時候再精緻的美甲也會在豬圈牆上摳無數個「跑」字,本來戴紅領巾或公司工牌的脖子會換上鐵鏈,看了一千部美劇英劇韓劇或者有各種知識的腦子一樣會錯亂。沒有人站在岸上,沒有人高枕無憂,扭頭不看是沒用的。
5. 紐太普同學:拐賣婦女,從來就不是那些連錢都湊不出來的窮山惡水的專利。成年女人不是小孩,要讓她跑不掉,就需要基層徹底爛到根,徹底構築這麼一個看上去「合法」的籠子,辦戶口辦結婚證一條龍服務。否則,以我們國家扶貧、抗疫體現出的基層執行力與監控力,一個大活人被拐賣,還能解決不了?這不,大年初一還有個13歲的山西女孩失蹤了,疑似被拐賣。13歲的孩子,你猜買過去是當女兒養,還是?
6. @CaoChangqing:有人說關於谷愛凌和朱易的國籍問題,美國都沒過問,你們喊什麼?美國法律允許雙重國籍,所以美籍運動員代表別的國家參賽不違反美國法律。但中國法律不允許雙重國籍,如果谷愛凌和朱易沒放棄美籍卻作為中國公民代表中國隊參加比賽,就違反了中國法律。中共為獎牌寧可公開踐踏自己的法律,太自卑了點吧?
7. 小菠菜拌粉條兒:三個通告,三個版本,每個都是權威發布,所以讓我們信哪個?///韓德三人:1994年結婚1996年離婚,小花梅最少是76年出生才符合94年登記結婚要求,一個已經46歲的女性在38歲以後保持年年懷孕年年生孩子的超強生育能力,大家怎麼看?
8. @big_ear_cat:新一輪造神,谷的成功跟牆內普通人有一毛錢關係嗎?你拼盡全力也到不了人家的起跑線,平時連下載個VPN都費勁還怕被喝茶,倒是落到徐州女子這樣境遇的可能性大得多。
9. @williamlong:有網友提問為什麼大部分中國人上不了Instagram,而你可以上,谷愛凌在Instagram帖文的評論區回復道:任何人都可以從App Store下載vpn免費翻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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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Chihhuff:豬八戒照鏡子,裡外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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