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4日星期五

河北承德於大力等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五日,省承德縣公、檢、法一起構陷法輪功學員,無視律師為學員的無罪辯護及對他們講,對法輪功學員判刑。

於大力六年,並處罰金貳萬元;
邊群連非法判刑六年,並處罰金貳萬元;
于海龍非法判四年,處罰金壹萬元;
姜玉環非法判刑三年,並處罰金壹萬元。

承德市法輪功學員于海龍、邊群連、姜玉環、於大力在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晚上,去承德縣講真相被綁架。

于海龍、邊群連、於大力被非法關押在承德縣,姜玉環被轉到承德市看守所非法關押。

七月八日晚上承德縣國保對於海龍家進行搜查,搶走法輪大法書籍一百五十本,筆記本電腦一個,印表機及真相資料等。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冰水

於大力被承德縣國保侯守銀送進承德縣看守所時,看守所兩名警察唆使在押人員將於大力用涼水澆頭,一桶一桶的從頭頂往下澆不能呼吸,動了一下,就被踢到便盆上,便盆損壞,將左腿劃一大口子,被抬出去縫了十二針,侯守銀一直看著發生的一些。在被非法關押在承德縣看守所羈押期間受到毆打虐待。

於大力是二零一三年才開始走入法輪大法修鍊的。發放真相資料是讓更多的人知道「法輪大法好」。

邊群連曾經在二零零五年十月十九日被非法判八年,這次去承德縣發真相資料時又被非法抓捕,在看守年同樣遭到用鞋底子扇嘴巴子、打罵等。


酷刑演示:鞋底打臉

十二月二十日九點,承德縣對承德市法輪功學員于海龍、邊群連、姜玉環、於大力進行了非法開庭,王富(審判長)要求宣讀公訴書,而律師幾次發言被王富(審判長)打斷,因此于海龍的律師(李中偉)提出退庭,不再為于海龍辯護,理由是法院不許講話,不能履行律師的合法權利為當事人辯護,起不到辯護作用,最後休庭合議後決定延期開庭。

二零一七年一月五日繼續非法庭審,法官仍然是王富,公訴人由原來的兩名,增加到四個公訴人,法庭內外出現了很多特警、承德市國保及承德縣國保等便衣到場,還有政法委的人也到了法庭上。每一個被非法開庭的法輪功學員只能進三名旁聽,並都出示身份證。法院派人對來參加庭審的家屬們錄了像。法院外面也分布著很多便衣。開庭時間從上午九點至十一點半;中午十二點半至傍晚七點半,開庭時間長達九小時三十分。整個庭審過程,公訴人沒有拿出任何合法的實證,經過四位律師做了有力的無罪辯護後,令所謂「公訴人」一再無言以對,公訴人也只能選擇沉默。

目前,于海龍、邊群連及姜玉環的家屬均提出上訴至承德市中級法院。

在於大力、邊群連、姜玉環、于海龍被非法關押期間,他們的家人到承德縣國保、檢察院講真相要人,並且有承德市法輪功學員給國保及檢察院及法院寫過勸善信,希望他們能分清善惡,秉持公正,為自己選擇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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