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25日星期六

顏丹:精神病患〝被判死〞就萬事大吉了

中國,由〝患是否殺人無罪〞所引發的爭議是一個老生常談的話題。最近,由於類似案件的持續高發,這一話題再次成為輿論的焦點。

此前,網媒上有數據顯示,〝以1997年1月至2011年12月間,四川3720例病患刑事案件資料為樣本〞,發現〝精神病患的案件類型中『殺人』(42.7%)和『故意傷害』(21.5%)最多,以暴力刑事案件為主〞。其中,〝比例最高的是患有狀〞。然而,值得一提的是,這類癥狀的病患卻是刑事責任鑒定〝最輕〞的一種,〝76.9%的症被鑒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此外,綜合所有類型的精神病患的罪責結果來看,同樣以無刑事責任能力最多,佔比43.4%。

精神病患殺了人,卻不用負刑事責任,直接被放回社會的他們〝無異於一顆定時炸彈〞。這樣的恐慌伴隨著近期接二連三發生的數起精神病患殺人事件而在民眾中持續升級。為了不讓大陸《刑法》中所規定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的條款飽受詬病,大陸各地的法院居然以身試法,不惜違背刑法條款、走向另一個極端,將犯案的精神病患以〝判死〞了之。

就在近日剛被判死的一位精神病患來自廣東,其所犯的殺人案發生於2015年10月。時隔一年多之後才進行判決,本就有些怪誕;更離奇的是,審判結果與刑法條款相牴觸。法院表示,被告人在案發時符合〝精神分裂症〞的診斷標準,然而最終卻以〝故意殺人罪〞將其判處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限制減刑。此外,類似還有一起2015年發生在北京的案例,其〝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的被告也於今年年初被判處了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看到這樣的判決,大家或許會思考一個問題:精神病殺了人,是否就活該〝一命抵一命〞?是否僅此就能讓人泄憤、解恨?事實上,刑法條款已對此做出了具體的指示,〝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醫療〞。一句〝強制醫療〞似乎能讓人感覺到,身不由己的精神病患或許該得到更多的關注與及時的治療。然而,需要指出的是,在,〝強制醫療〞要想切實有效的得以執行,一個不容忽視的前提在於,〝精神醫療資源〞達到完備與充足的水平。

遺憾的是,從目前的現狀來看,〝中國在精神衛生領域投入少〞,從而

〝導致治療資源稀缺、難以覆蓋龐大的患者群體〞。有資料顯示,〝中國醫院(含綜合醫院和專科醫院)精神病床位密度為14.7張/10萬人,精神科在全民中所佔比例僅1.53人/10萬人〞;〝這兩項數字大大低於歐洲各國的中位數,以及亞太地區的日本(293張/10萬人,10.1人/10萬人)、韓國(194張/10萬人,5.1人/10萬人)、新加坡(77.72張/10萬人,2.81人/10萬人)等國〞。

從上述的分配比例以及各國間的對比就足以看出,中國對精神病患的重視程度顯然是遠遠不夠的。這才是導致如今中國各地都在持續上演〝精神病殺人〞這一慘劇的終極原因。沒有足夠的床位和醫生,〝強制醫療〞也將成為難以兌現的空頭支票。事實上,令中國人倒吸一口冷氣的不僅在於精神病患得不到治療,更在於,如今有很多正常人也被構陷為精神病,從而佔用了原本就稀缺、有限的醫療資源。

2015年6月,一位從上海逃離到美國申請政治庇護的醫生向海外媒體披露,五年來,與北京西單〝民主牆〞創辦人並稱為〝南喬北魏〞的喬忠令,一直被關在自己工作過的上海民政第一精神衛生中心,他〝每天被迫服用大劑量的損傷大腦記憶和思維欸能力的精神病藥物〞,並且該醫院已經是喬被拘禁過的第三家精神病院了。這位醫生〝試圖向醫院領導說明喬忠令其實沒有精神病的事實,並停止給喬服用精神類藥物,但卻遭到了院方的警告〞。

不難看出,為了實施迫害,官辦的公立醫院居然堂而皇之的使用著正當的醫療資源。然而,對那些真正需要治療的精神病患,卻根本不放在心上。顯然,這樣的工作安排來自於中共官方的授意。除了民主人士之外,被中共如此迫害的,還有大量的上訪人士以及人士。有資料顯示,中共用精神病院系統的迫害人權,就是從迫害法輪功信仰人士開始的。

根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在2004年4月對中國大陸15省、100多家精神病醫院(科)所做的調查顯示,83%的精神病醫院(科)明確承認〝收治〞法輪功修鍊者,其中超過半數的精神病醫院承認,只為轉化而強行關押沒有精神病癥狀的法輪功學員。如今,就連醫務工作者也清楚的知曉,〝收治〞法輪功修鍊者是在執行一項政治任務。

一般來說,一個國家的政府只會將竭盡所能的治療病患作為工作之重,因為這項事務關乎著民生以及眾多老百姓的人身安全。然而,與世界各國背道而馳的是,中共治下的中國大陸,卻將強制〝收治〞沒有精神病的無辜人士作為重要的政治事務。這顯然是〝誰不依附黨、就得置其於死地〞的狠毒之心在作祟。

如今,不斷有精神病患殺人犯案的現象也足以表明,處心積慮的迫害信仰人士的中共惡黨,說到底,是在對所有的無辜民眾實施著迫害。導致精神病患有機會犯下〝故意殺人〞案的始作俑者,顯然直指中共。如此,中共的故意是否比精神病患的無意更加罪孽深重?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from 情系中華 – 澳洲新聞網 http://ift.tt/2lSpiTt
via IFTTT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