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報道,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令狐安建議:修改我國《公務員法》,將實行國家公務人員家庭財產公示寫入該法。凡經由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各級人大常委會選舉產生的國家公務人員候選人選,都應在選舉前公示家庭財產。
有人評論說,感覺這是今年兩會唯一有新聞價值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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