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2日星期三

湖北孝昌一名嫌犯審訊中死亡 家屬疑遭刑訊逼供

作者: 自由亞洲電台

孝昌一名男子近日被溫縣警方以涉嫌電信詐騙名義帶走審訊後死亡。河南溫縣警方隨後在網上通報稱,辦案民警涉嫌,當地檢查機關已立案調查,引發輿論關注。

河南焦作市溫縣3月13日在官方「平安溫縣」發布警情通報稱,該局刑偵大隊3月12日在辦理一起電信詐騙團伙案件中,一名死亡。經焦作市局督察支隊初步調查,辦案民警涉嫌刑訊逼供取證,溫縣已立案調查。通報稱,公安機關將積極配合,依法懲處違規違法辦案人員,進展情況將及時發布。

法新社3月21日援引英文《環球時報》報道稱,這則河南溫縣警方發布在網上的警情通報,已被瀏覽1300萬次,很多微博用戶對警方的坦誠「點贊」。中國傳媒大學媒介與公共事務研究院新實驗室官方微博發文稱,溫縣警方此舉,可視作為政務公開在政務新媒體領域,乃至中國政務公開歷史上的一次極具積極影響意義的里程碑事件。文章說,這是政府第一次罕見地對涉己不當行政作為致他人死亡案,在媒體報導和輿論發酵之前,積極通過新媒體主動發布的「罪己」政務通告,不護己短,不躲不閃,不遮不掩,不捂不蓋,勇於擔責、依法公示,彰顯出了中國政府政務公開、司法公正和傳播自信的巨大進步。

現在美國紐約執業的項小吉律師3月21日接受本台記者電話採訪時對此評論說,

「它及時通報警方涉嫌暴力執法致嫌犯死亡,這應該說是一個正常的做法。談不上是什麼進步,當然與過去相比可以這麼說。我覺得這只是一個個案,不排除它將來有些案子繼續隱瞞,各地的做法不會統一。」

據《湖北日報》3月14日報道,死者朱某是湖北孝昌縣花園鎮人。他是3月11日上午8點左右,在湖北孝昌花園鎮一個早點攤吃早餐時被河南溫縣辦案民警帶走的。朱某的妻子王女士稱,3月12日晚上8點左右,她接到警方通知,說其丈夫朱某已經死亡。3月13日,從湖北趕到河南溫縣的王女士在得到檢察院許可後,在當地的殯儀館看到了朱某的遺體。法新社3月21日報道稱,目前還不知道朱某是在拘留所死亡的,還是曾經被送到醫院接受過治療。

關注這一事件的江蘇資深媒體人徐祥認為,河南溫縣警方此次迅速公開通報民警涉嫌刑訊逼供致人死亡,其背後很有可能是因為河南警方在異地辦案過程中致人死亡,而湖北當地警方拒絕「背黑鍋」。

「有可能他抓到人之後,沒有把人直接提到河南,而是借用湖北警方的審訊室進行審訊。審訊過程中發生了刑訊逼供,人死了,死在人家的地盤。你如果想推諉,想推卸責任,那是非常困難的。所以這是一種苦肉計,也是一個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

據《湖北日報》、上海「澎湃新聞」報道,涉嫌刑訊逼供犯罪的4名溫縣公安局民警已被停職,溫縣檢察院已立案偵查,並對這四人採取強制措施。北京《新京報》報道稱,按照刑法規定,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行刑訊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證人證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訊逼供致人傷殘、死亡則以故意傷害罪、故意殺人罪從重處罰。其中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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