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21日星期二

山東臨朐陳增江乘車被抓,派出所內吞食保證書遭打

作者: 維權

2017年3月17日,省臨朐縣訪民陳增江乘車外出辦事,行至高速公路收費站附近,被一輛警車攔截。有警察上車,未出示警官證就要審查乘客的證。陳增江出示後,經查驗,訪民陳增江的身份證含有隱藏的「涉穩」信息,被警察帶往臨朐縣公安局東城七賢派出所關押。

在派出所關押期間,臨朐縣東城街道威脅並逼陳增江寫「不上訪」的,否則就要嚴肅處理。陳增江無奈,在街道幹部的威逼下,寫了不的保證書,街道幹部在一旁錄像。陳增江寫的保證書,街道幹部不滿意,百般挑剔,要求重寫。陳增江氣急了,將已寫好的「不上訪」保證書撕碎,塞進嘴裡吞食。街道幹部孫中強氣瘋了,命令打手武興東對陳增江一頓暴揍。陳增江從早上6點許,直到下午6點多才釋放,被非法關押近12小時。

陳增江的於2013年12月19日被臨朐縣人民政府東城街道辦事處與徐家上庄村委員會所強拆。為此,陳增江因舉報未果而逐級上訪到北京。從此,陳增江被列入上訪黑名單,到北京上訪被截訪,即使外出辦事,也被懷疑上訪而被抓。陳增江的人身自由被非法限制。陳增江回家後,感到頭痛,精神不佳,整夜不能入睡。特向該派出所申請傷殘鑒定。

東城街道辦強調,強拆陳增江場是村民自治行為。陳增江指出,強拆養殖場系東城街道辦一手操辦,並由街道親自申請評估,其目的就是為了強拆陳增江養殖場。雖然東城街道辦自稱是村委會的指導機關,但村委會的公章是由東城街道辦強行保管的(東城街道辦強行保管其所管轄的所有村委會公章),凡村委會需要蓋公章的合同等文件都要由城東街道辦審查同意後,才能蓋村委會的公章,所謂村民自治是彌天大謊。

陳增江手機:13793619033;13666364222



from 情系中華 – 澳洲新聞網 http://ift.tt/2mnYvzA
via IFTTT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