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語部製圖)
2017年3月1日新疆烏魯木齊警方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網路上曝光。(吳亦桐提供)
新疆網民孟俊濤使用手機與翻牆軟體,訪問本台等境外網站,被行政拘留15日,到3月5日才獲得自由。(吳亦桐/潘加晴報道)
周三(3月1日)新疆烏魯木齊警方一則行政處罰決定書網路上曝光,顯示烏魯木齊沙伊巴克區居民孟俊濤,因在2017年1月8日通過手機,翻牆訪問「自由亞洲」等境外網站,在2月18日被烏魯木齊公安局沙伊巴克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5日。
處罰決定書列出該網民使用的手機號碼,及使用的翻牆軟體名為SuperVPN。警方稱依據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第80條,以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反恐怖主義辦法」第50條。
目前孟俊濤被關押在烏魯木齊市第一拘留所,行政拘留15日,直至3月5日才能獲得自由。
律師陳進學向本台解釋,新疆實施反恐辦法中的第50條中規定「製作、下載、存儲、複製、查閱、摘抄含有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等內容的音頻、視頻、圖片、文字材料或者網路鏈接地址的」屬違反反恐法行為。
本台向新疆警方查詢,警員以「沒有了解的資格」拒絕回應。
律師陳進學指,這顯示新疆當局將「自由亞洲」等外國網站定義為恐怖主義網站;新疆方面引用的「法條」,明顯是對「中國反恐法」的擴大化解釋。 來源:自由亞洲電台
原文鏈接:新疆網民聽「自由亞洲」被行政拘留15日 - 情系中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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