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4日星期三

夠辣的網文:《關於「老太太持槍案」的法言法語》

【涼水律師按:家住天津市的趙春華老太太,在街頭擺的供小盆友射氣球的小攤上,有6支玩具槍被警方鑒定為「槍支」。2016年12月27日,天津市河北區法院一審判她犯「非法持有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對於趙春華老太太「非法持有槍支罪」一案,作為普通的律師,說一句」公道話「,與法律有關,更與」人性「和「常識」有關!既然老太太擺個氣球射擊小攤兒,供遊人、孩子玩耍、遊戲,被人民的法院判決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辣么…….
玩具氣槍生產廠家必然依法構成【非法製造槍支罪】;
批准生產的政府機關則必然構成【非法製造槍支罪】同案犯;
賣給老太太玩具氣槍的商家構成【非法銷售槍支罪】;
收場老太太場地費的單位則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的同案犯;
曾經所有玩兒氣槍的小盆友構成【非法使用槍支罪】;
那些陪著小盆友玩耍的爹媽構成【非法使用槍支罪】的同案犯;
所有見到的、走過的路人則構成【非法使用槍支罪】的包庇犯…..

對此,依法建議如下—–

把我們的盛世大中國建成一個大大的監獄!
把以上所有人都裝起來吧!

反正也不差錢,
辣么多錢,
把成千上萬的人民幣送給尼瑪老外,
還不如在自己的國家多建幾所監獄啊!

阿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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