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2日星期日

遭受血淋淋的酷刑 謝陽反告10名國保(圖)


維權(網路圖片)

據法廣報道,被當局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起訴的「709大抓捕」維權律師謝陽,其代表律師公開謝陽被刑偵時受到各種對待後,20日,劉正清更到市檢察院正式提出起訴,要求追究十名湖南省長沙市人員以「殘暴酷刑」強迫謝陽自證其罪的刑事責任。

根據控告狀,被控人共十人,包括長沙公安局國保支隊長李克偉、湖南省公安廳國保總隊警察李峰、長沙國保第六大隊大隊長王鐵鉈、國保警察周浪、屈可、葉雲、尹卓、李陽、周毅和庄曉亮。控告狀要求檢察機關依法查處,以使冤屈得申、罪惡受懲、正義昭彰。

13日,據陳建剛和劉正清與謝陽會面的筆錄被公開,其中記載了謝陽被非法抓捕期間,長沙市國保以暴力毆打、剝奪睡眠、坐吊吊椅、煙熏眼睛、有病不醫、不給水喝、威脅家人生命、阻絕律師會見等刑訊方式逼迫謝陽自證其罪、誣陷同仁,使其肉體和精神受到超出人能承受極限的折磨。

國保除用酷刑外,更以謝陽妻女的姓名加以威脅說:「你老婆孩子開車的時候要注意交通安全,現在這個社會交通事故比較多。」

謝陽在會面的最後強調,當時國保做的筆錄,和謝陽的自述材料,都不是自己的真實意識表示。是被逼而寫。謝陽聲明,「我的精神是自由的,……,我謝陽本人無罪。」如果日後,出現任何「認罪的書面材料或者錄音錄像,那都不是事實,不是我內心真實的想法。」「即便是有一天我認罪了,也是迫於交易,迫於對我的折磨」。「如果我認罪,是我用來保命的一種交易。」

責任編輯:張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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