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日星期二

中南海激戰 六中全會公報中的未解之謎

納入黨統,“”徐徐登場。在這背後,卻也包含著更多的博弈與伏筆。

10月27日,中國共產黨結束了十九大之前最後一次有實質議題的中央全會——十八屆六中全會。本次會議的核心議題是討論“從嚴治黨”。會議中通過了《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這相當於為四年的“反腐”工作定性、總結。

此外,六中全會也涉及即將在2017年召開的十九大的人事安排。歷經四年官場整肅,仍躲過明槍暗箭並,笑到最後的正式中央委員,將成為下屆政治局乃至常委人選的基本盤。

在這一時間節點上,六中全會將反腐納入“黨統”,與此同時醞釀人事布局,“習核心”徐徐登場。在這背後,卻也包含著更多的博弈與伏筆。

六中全會後,“核心”冉冉升起

“以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身體力行,率先垂範……”

六中全會的公報在27日晚六點半發布,以配合晚間的《新聞聯播》。當時,多數人通過微信和手機新聞移動端收到這一推送。人們用拇指下拉公報全文時,看到了這句不同尋常的表述。

比起前任,“核心”的意義不言自明。更何況,這也是中共領導人首次在任內自封“核心”。

1989年6月,臨危受命的中共新總書記江澤民得到鄧小平的站台支持。已宣布退休的鄧首次提出了“毛、鄧、江三代領導核心”的說法,並強調“任何一個領導都要有一個核心,沒有核心的領導是靠不住的”。自此,“三代核心”的說法一直延續,直到十七大胡錦濤意外表述為“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胡錦濤的這一頭銜,被看作是權力分散、集體領導的象徵。而此次習重提核心,不來自於任何他人“欽定”,且在第一任期尚未結束時就已確認,規格空前。

一方面,“習核心”在六中全會成功進入中共官方話語體系,表明對習近平的個人形塑,已從自我宣傳走入黨內法定程序。帶有“習核心”的公報能夠獲得通過,代表習近平有能力爭取到相當數量中央委員的支持。

另一方面,為何涉及最高領導人地位評價的新表述,未等到十九大全代會上與“新思想”一同正式確認,而要搶在六中全會提前力推呢?可能的解釋是:經過大規模反腐之後,中共黨內團結問題不容樂觀,在嚴明黨紀的同時,強化“核心”,既適時又順理成章;同時,十九大換屆可能帶來不穩定性,且會議公開程度更高,反而不適合提出政治約束。

類似的情況並非沒有先例。眾所周知的中共七大,是確立領袖地位的一次全代會。然而實際上,毛的地位,是在1938年的六屆六中全會和1943年的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確立的。1938年,只是政治局常委之一的毛澤東取代張聞天,成為實際最高領導人,並通過一系列政治紀律決議,取消了毛的對手王明在南方的領導地位。1943年,毛又在政治局會議上增設“政治局主席”一職,創立“主席擁有最終決定權”的新制,成為名實相副的最高領袖。

以此為例,最高權力的進退,更多會在中央全會,而非全代會上布局、操作。

新“核心”背後,是否潛藏博弈?

值得注意的是,公報在增添“核心”的同時,也增加了對領導人“禁止吹捧”、“堅持集體領導,任何組織和個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違反”的條文。在習近平外部形象和內部權勢都迅速擴展的氣氛下,以如此絕對化的語氣,將“禁止吹捧領導人”與“集體領導”寫入公報,十分耐人尋味。這背後,極有可能存在著政治博弈。由於外界無法得知開會的討論過程,我也只能依據過往的中共政治規則提供兩種解釋:

可能性之一,是這兩條規矩並非針對習本人,而是用以規訓中共高級幹部和地方黨委書記,淡化其他幹部的明星效應,防止如薄熙來式的魅力型地方領袖再度出現,防止挑戰中央權威的情況發生。

另一種可能性是,這可能是習近平的對手陣營,對“習核心”的反擊。中共的派系之爭從未停止過,就連毛澤東本人也承認“黨外有黨、黨內有派,歷來如此”。作為十七大時異軍突起的接班人,習近平在北京的根基並不牢固,上任後四年的反腐,也勢必會大量樹敵,中央委員會和政治局中並非沒有對立陣營。

儘管“習核心”的提法可以強勢獲得通過,但對手似乎希望在一定程度上,對這位最高領導人的權力有所限制,便重申了對集體領導的堅持。因為在對手看來,對習近平的個人宣傳,重要的不是在民間有何反響,而是這種反響會不會助力於實際權力的增長,讓習近平在政治局乃至中央委員中有更多專斷的資本,使其他政策也都像“反腐”一樣,具有不可顛覆的民意基礎和正當性。

此外,對手能夠用“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違反”這樣毫無迴旋餘地的措辭,試圖維護住“集體領導”的底線,則說明習對於中央委員會的控制還不夠,對手選擇在“核心”這一名義稱謂上讓步,來保住現有制度的實體。

這種博弈,為何會在中央全會上出現?事實上,它與中共形成的制度傳統密切相關。

中共制度四十年來的既成守則

中共的制度傳統,是一整套長期形成的內部制約框架,包括一套特殊的中央制度。它成為中共近四十年來政治運作的基本守則。

鑒於毛時代中共中央委員會乃至政治局的決策災難,開放之後的中共,提高了中央委員會的效能,通過將黨代會定期化、實行差額選舉、取消黨主席等方式,恢復了“集體領導”,增加中央委員會選舉高層領導集體的權重。

這樣,歷次下屆中央委員、政治局成員的人選,就會先由高層擬定候選名單,再交由中央委員會選舉。最激進的改革出現在中共十三大,中央委員實行甚至實行了黨代表直接差額選舉,導致一批內定者出現落選“意外”,原本內定為進入政治局的鄧力群,連中央委員都未能當選。到了中共十五大,又退回到間接選舉的軌道上來。

鄧小平死後,強人政治不再,這套選舉制度卻被保留下來。此後,中共的派系分歧,多利用中央委員會和全代會職能,為自己爭取更多“隔代政治局成員”的席位。所謂的“接班人”——即能夠在下屆全代會躋身常委,從而在十年後的隔屆全代會上躋身最高權力的人,必須保證在本屆成為中央委員,且足夠年輕,資歷夠深,方有被選舉資格。這一原則,幾乎不會被輕易改變。

此外,自十七大開始,中共又增加了所謂“七上八下”原則(即67歲履任政治局常委的年齡上限,若換屆時已達68歲,則需退休),“五零後”、“六零後”幹部成為當時乃至今天媒體爭相聚焦的重點。

選舉制度的相對穩定,使外界幾乎可以猜出侯任的“接班人”。兩位在十八大進入政治局的“六零後”官員胡春華和孫政才,最為民間所看好。兩人都十分年輕,且歷任省委書記,理應有資格向最高權力中心更進一步。

縱觀改革開放以來的中共,政權交接、決策貫徹,都有賴於這套由選舉辦法、年齡限制交織而成的制度傳統,和不斷修正的交接原則。習所定義的“改革”,似乎正在利用,甚至打破這種“制度化”。因此在外界看來,習總是不斷釋放打破常規,甚至謀求超期連任的信號。實際上,他本人是否連任並不重要,關鍵在於,這一整套存續近30年的制度,是否能夠被他所掌控的新制度代替,這將是他未來維繫控制力的關鍵。

新核心撼動舊制度,從人事布局開始?

既有制度守則是否在發生變化?從習近平的人事布局,即可看出端倪。

首先,中央委員會的選舉原則不變,不代表一定幹部擢升會按部就班。在常委問題上,雖然“幹部年輕化”趨勢,必定會讓一至兩位有過地方省委書記從政經驗的新世代委員進入常委會,但從現狀來看,胡春華與孫政才並不能保證悉數入常,反而此前是“習家軍”核心成員的陳敏爾,更值得關注。

四年的“反腐”,罷黜中央委員乃至政治局成員的成本已經大大降低。一個頗具潛力的官員,不管是否確有其事,只要被調查並冠以腐敗的帽子,不論職位多高,都將斷崖折戟。在“反腐”已然常態化的今日,根據年齡、資歷“猜接班人”將變得不具意義。

而新出台的《守則》,終歸是人治下的輔助工具,如果與情勢相悖,隨時可以有所變通。撇開因天安門事件黯然出局的胡啟立等人不談,在1980年代以41歲躋身中央委員、44歲成為中辦主任、書記處書記的王兆國,最終也離開權力中心,被後來者居上。51歲成為中辦主任的令計劃,曾經一度被外界看好,如今更是已身陷囹圄。

同樣是“六零後”的陳敏爾,是將制度守則精妙變通的最佳範例。自2002年,陳就在浙江輔佐時任省委書記的習近平。2012年十八大前,他突然調任任省委副書記,恰好在貴州原省委書記栗戰書調離擔任中央辦公廳主任之後,迅速補入中央委員會分配給貴州的配額名單。他隨即又擢升省長、省委書記,在短期內被塑造為“有地方省委書記任職經歷的中央委員”,拿到了進入最高權力的門票。

就在全會一周前的10月17日,中央電視台開始在每天晚八點黃金時間,播放由中紀委拍攝的紀錄片《永遠在路上》,各路落馬官員——從國家領導人到村幹部,悉數出鏡做自我檢討,為不同類型的腐敗案件充當反面典型。

與之相反,在片中出鏡的省委書記只有五位,除反腐乾將王儒林(山西)和謝伏瞻(河南)外,其餘三位省委書記巴音朝魯(吉林)、夏寶龍(浙江)、陳敏爾(貴州)皆為“習家軍”的核心成員。在當下人人官途未卜之時,能夠在反腐片中以正面形象出現,多半是高層最為信賴的幹部。

對習近平的人事布局來說,重要的不是年輕幹部多,而是自己人多。在他缺少傳統派系子弟的背景下,打破年齡藩籬,幾乎是他最有可能的選項。

由此,任職年齡是否還會遵循十七大以來的“七上八下”原則,也並不能確定。而這,就涉及到一些關鍵部門領導的留任問題,其中包括王岐山所在的中紀委。隨著常委會“九龍治水”格局的逐步瓦解,關鍵領域的實權部門,將成為超越固定年齡和級別的新看點,級別的靜態序列有可能被打破,權力中樞的不穩定性將會更大。

在中國大陸六十餘年的特殊架構下,中共高層選人、用人制度最為隱性。但其重要性,遠在人大、政協、政府等顯性政治制度之上,它才是實際政治資源分配的核心機制。而本次六中全會之後,這種機制將如何變動,會如何影響進行中的諸多改革,仍需時間的檢驗。

來源:端傳媒 轉載請註明作者、出處並保持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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