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1日星期六

易中天:為什麼要為崑山警方點贊?

文章轉自網路,旨在為讀者提供多元信息,文章內容並不代表本網立場和觀點。     
    來源:江寧公安在線 作者:易中天
      
    易中天:為什麼要為崑山警方點贊?
    
    今天(9月1日)的通報刷屏了。
    
    沒錯,就是持刀行兇反倒命喪黃泉那事。
    
    此刻的網上,大約是一片歡呼。
    
    不過我點贊,卻不為結果,只為態度。
    
    崑山警方通報的態度至少有以下可圈可點之處:
    
    坦率:
    
    比如不諱言此案備受社會輿論關注,也不諱言曾經獲得見義勇為獎。
    
    平實:
    
    只通報案情和結論,不使用任何涉嫌煽情的形容詞或定語。
    
    專業:
    
    事實和證據的描述都精準到位,雙方當事人的同行者是否參與也有交代。
    
    誠懇:
    
    認定事實和性質後,立即依法撤銷案件。
    
    至於認定之合情合理合法,自不待言。
    
    這說明什麼呢?
    
    坦誠相待,實話實說,就能贏得尊敬和讚譽。
    
    最後說一句:
    
    如果全國都是崑山,那又何憂之有。
    
    公安在線解讀崑山警方「崑山反殺案」通報:爭議點解釋完備
    
    今天下午,隨著崑山警方一篇非常詳細的警方通報,備受關注的崑山電動車主「反殺」男事件終於塵埃落定:
    
    于海明的行為屬於正當,不負刑事責任,公安機關依法撤銷于海明案件。
    
    而崑山警方的這篇通報也非常詳細的說明了撤銷案件的原因,還原了案件經過,也解釋了一些大家關注的疑點。不過,這篇通報里其實還說明了很多大家不一定注意到的問題,今天警察蜀黍帶大家一起解讀。
    
    通報共有四段。
    
    第一段內容為:
    
    易中天:為什麼要為崑山警方點贊?

    在第一段內容中的最後一段,說明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除了死者劉海龍外,在監控視頻上能夠看到的另一個毆打于海明的人,而這個與劉海龍同車的劉某某,也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其他人員,包括與劉海龍同車的劉某、唐某某,以及與于海明同行的袁某某都並未參與案件。
    
    第二段內容如下:
    
    易中天:為什麼要為崑山警方點贊?

    第二段內容是還原整個事件過程。首先警方再次明確了死者劉海龍系醉酒駕車。
    
    其次是重點:
    
    劉海龍仍持續追打,後返回寶馬轎車取出一把砍刀(經鑒定,該刀為尖角雙面開刃,全長59厘米,其中刀身長43厘米、寬5厘米,系管制刀具)
    
    此前,有網路傳言稱劉海龍所持的刀為單側開刃刀,用刀背「警告」對方然後再故意掉刀云云。
    
    易中天:為什麼要為崑山警方點贊?

    這個傳言隨著刀具的鑒定結論就不攻自破了。
    
    而法醫的的鑒定報告也明確指出,死者的死亡原因是。從傷情還原的情況來看,之所以造成這個死因的主要原因是于海明在回擊的時候捅刺劉海龍腹部、臀部,砍擊右胸、左肩、左肘,從而失血過多休克而死,這是一個連續行為所導致的。
    
    第二段通報還重點解釋了很多法律界人士關心的「于海明的二次追砍」問題:追砍的兩刀均未砍中劉海龍。
    
    還有一個此前大家不知道的細節是,于海明還拿走了劉海龍的手機(防止對方打電話召集報復)並在警方到場後主動將手機和砍刀交給警方。
    
    第三段內容如下:
    
    易中天:為什麼要為崑山警方點贊?

    這一段著重從法律角度對事件定性就行了說明。警方首先引用法條對「」再次定性,其次就是明確劉海龍的行為是「行兇」無疑,然後重點來了,警方認為「劉海龍的不法侵害是一個持續的過程。」,「劉海龍被致傷後,仍沒有放棄侵害的跡象。于海明的人身安全一直處在劉海龍的暴力威脅之中。」這兩段堪稱是本案定性為正當防衛的核心。最後,警方認為于海明的(所謂反殺)行為出於防衛目的。無論是直接刺中砍中劉海龍的5刀,還是後續追砍沒砍到的2刀,都是一個連續行為。
    
    崑山警方在這一段里從引用法條,到行為還原,再到行為分析,有理有據通俗易懂,可以說是非常完整的對該事件認定正當防衛的原因進行了充分解釋。
    
    下一段是通報的第四段:
    
    易中天:為什麼要為崑山警方點贊?

    第四段著重介紹了四個網上關注度較高的爭議點。第一個就是所謂劉海龍是「天安社」成員的消息並不屬實。順便說一下,天安社在2017年已經被北京警方打掉了哦。
    
    第二個則解釋了一下劉海龍是否涉黑的情況。從通報來看,劉海龍生前確實有不少違法犯罪行為,但並沒有涉黑犯罪行為。和女朋友租住的公寓看起來也不大,不太符合大家對黑社會大哥的認知。
    
    第三則解釋了其寶馬車的來源。警察蜀黍只能說,並不是每個開寶馬的都一定是有錢人,劉海龍這輛寶馬不但是二手的而且只付了首付,其他的還是貸款。
    
    不過第三段這句「車內未發現其他違禁品」也解釋了重要的疑點。此前有網路傳言稱車上還有其他諸如刀甚至是槍之類的武器,現在看來又是謠傳沒錯了。
    
    第四段則是解釋劉海龍生前獲得見義勇為證書的情況,這個大家都知道了就不多做解釋了。
    
    總之,崑山警方的這篇通報內容紮實,還原清晰,有理有據,法條準確,爭議點解釋完備,字型大小字色令人舒適。

_(網文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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