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來源:Australia News
導語曾經的Bill並沒有房,佔得別人的房時間久了,也就有了房……
伴隨著時代的發展,曾經只是度假勝地的悉尼,如今是個寸土寸金的國際化大都市。
而就在距離悉尼CBD僅僅6公里的Ashbury區,
一分錢沒花,
直接白撿了一套500平米的大房!
故事要從20年前說起,1992年,主人公Bill Gertos,還是一名小鮮肉會計。
然而在澳洲,有這樣一項法律條款:
有一天,他剛好要去悉尼的Ashbury區拜訪客戶,而在見完客戶之後,他就在周邊街區散了一會步。
溜達了一會兒,Bill發現,這裡有一個閑置的房子,門可羅雀,雜草叢生,仿佛是無主之地,壓根兒沒人住。
他進去一瞅,雖然房子看上去很舊,但該房產總面積可不算小:3個卧室、1個車庫和一個衛生間,總計佔地498平米。
詢問了鄰居之後,Bill了解到,這棟房子已經空置很久了,房子的主人早已搬走或甚至已經去世。
之後,Bill也找地產中介公司,專門查了一下這家房產主人的相關信息。
原來,這棟房產原屬於一位叫做Henry Downey的房主,而一位名叫Grimes的租客在這裡住了60年。
既然沒人要這個房子了,Bill就產生了這樣的念頭:由我就來管理它吧!
從1998年開始,Bill把這個房子佔為己有,還花了3.5萬澳元對它進行裝修和清潔。
在支付了水電煤氣、房屋管理、網費等諸多雜費之後,Bill就將這套房產租了出去,通過這棟無主之產,開心地當上了「包租公」。
收了20多年的房租,從沒有人懷疑過Bill的房東身份。
2014年, 趁著悉尼房價大漲,為了租個更好的價錢,Bill又花了10萬澳元對這處房產重新精裝。
然而就在去年,狗血的劇情上演了!
原房主的女兒突然出現,為了爭奪這棟房子的所有權,同Bill打起了官司!
有一位希臘小哥,
原房主女兒說,當年自己家人搬走,是因為這棟房子鬧白蟻,自己家人委託中介幫忙出租,結果就慢慢忘記了這件事。
她認為,這是家人給她留下的財產,理應由她所有。
「如果有人可以佔用某房產、併為其支付賬單超過12年,那麼,他可以通過’逆權佔有’,獲得該財產的所有權。」
而從1998年至今,Bill一直佔有並支付該房產的所有費用。
根據該條款,這個房子理應屬於Bill,而Bill也向相關部門提出了房產所有權的申請。
在Bill與原房主女兒的官司中,法官最終站在了Bill這一邊,而該案的判決細節,更進一步地詮釋了這條神奇「圈地」法律:
1. 原房主女兒聲稱,該房產是家人留給她的遺產。
但法官認為,並沒有確鑿的證據或書面文件可以證明這一點,因此,原房主女兒並不一定有資格追回該房產的所有權。
2. 雖然Bill只是把房屋租出而不是自己自住,似乎並不應該算作是「佔用該房產」。
但是現在,所有人都不在這裡住了,沒有人知道這個房子要如何處理,甚至房主的後代可能都不知道這處房產的存在。
但法官表示,無論Bill是否真的居住,他都履行了作為房主的義務,包括維修房屋和為其按時繳費等。
這個廢棄的房屋破敗不堪,遍地都是垃圾,門也沒有人修理,就歪斜地掛在門框上。
3. 原房主女兒認為,Bill的行為屬於私自佔用他人的財產,四捨五入,這不就是偷?!
然而法官認為,Bill並不算是偷偷摸摸地佔有該房產,他的房產中介和租戶都知道他的存在,因此,他的佔有屬於「公開並被大家接受承認」的行為,並不算是暗地私吞。
很長一段時間,Bill都在打聽關於這棟廢棄房屋的所有權信息,卻怎麼也打聽不到。
於是Bill就這樣勝訴了!
面對這樣的結果,不少人都是懵的,這也讓很多人知道了澳洲這項神奇法律!
一共花了不到15萬刀的裝修維護費用,就白撿了一棟500平米的近郊大房,Bill小哥真是賺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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